贵州省大力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发展,改变风俗习惯,深深扎根民心,砥砺前行
■ 贵州日报
编辑:百川
在线悼念烈士献花接力,代烈志愿服务,观看短片《纪念抗疫牺牲英雄》,......今年的清明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各地纷纷创新开展文明祭祀扫荡活动,受到群众好评。“烟火气”越来越淡,“文化味”越来越浓,这不仅是今年贵州清明节期间才存在的一幕,更是推进丧葬改革取得巨大成果的缩影。
丧葬改革是打破千年旧习俗,树立一代人新作风的社会改革,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谨慎追寻距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代传承,使以“孝”为中心的丧葬礼仪深深扎根。丧葬改革不仅要改变习俗,改变“入土求安”的传统观念,还要兼顾民族寻根拜祖的传统感情。多年来,如何“破”“立”一直是贵州殡葬改革前进道路上的一块“大石头”。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探索,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火葬场的兴起,再到近年来的全面推广......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努力,贵州殡葬改革由小到大,由点到地区,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领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稳定工作格局,全省火葬面积不断扩大,火葬率稳步提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殡仪服务条件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殡葬改革取得长足进步,在全社会形成了文明节俭殡葬新趋势。
历史:从“原地翻身”到“硬核”推,步伐艰难却铿锵有力。1958年,贵州开始探索殡葬改革。当时,贵阳市、普安县、遂阳县、独山县等地分别开展了平整坟墓、动员群众由浅埋到深埋的改革探索。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落后,加上交通拥堵、观念保守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人们的思想相对保守,传统的“埋葬”观念相对顽固。因此,改革基本上是停滞不前的。
随着不断的探索和进步,到1985年,全省共有11家殡仪馆,但运尸车严重不足,殡葬条件十分简陋,火葬量和火葬率不高,群众支持殡葬改革的热情不高,阻力普遍较大, 殡葬改革的方向和范围不明确。
198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暂行条例》,并按照文件精神,于当年5月制定颁布了《贵州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并扩大了贵州省殡葬改革的范围, 划定30个县(市、区)为火葬实施区。明确将火葬作为丧葬改革的主要出发点和目标,墓地埋葬将同步实施,在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地实施“禁葬”、搬迁坟墓工作,明确尊重少数民族和国家工作人员殡葬的具体措施。新建火葬设施、殡仪馆造价已纳入市县基本建设规划,改善了贵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资不足的现状。
虽然当时殡葬改革取得了突破,但由于经济总量小、意识形态落后、殡葬公共服务投资供给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全省殡葬改革和发展步伐仍然十分缓慢。
在
2002年4月,《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2006年9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区域殡仪服务设施规划的指导意见》,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墓地等的规划规模控制给予了具体指导,全省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逐步进入快车道;
2011年,省民政厅编制印发了《贵州省2011-2020年公墓建设规划》,按照土地节约、因地制宜、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对2020年前全省商业公墓和农村公益公墓建设作出具体规划;
2012年3月,省政府颁布实施《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同年,第二次修订《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丧葬改革,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丧葬扫祭行为,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意见》。 扭转丧葬习俗、比较浪费等不良风气,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丧葬改革,树立良好形象;
2014年6月,第四次省级殡葬工作会议在贵阳市召开,认真总结了当时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和优秀经验,研究分析了贵州省殡葬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2017年11月,随着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和殡葬改革的深化,贵州省第四次修订《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更加符合贵州省基本国情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
一系列“硬核”措施不断推动贵州殡葬改革的发展。
发展:从科学的“突破”到精准的“立足”,采取多方举措推动进步。2017年,民政部启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贵阳市、福泉市、翁安县为试点地区,以自身重点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形成了点对地的良好工作格局。
改革丧葬习俗,要把握“破”与“立”的关系,正确诠释和传承传统丧葬习俗文化的合理内核,完善丧葬习俗规范和标准,培育现代、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习俗。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省各地始终围绕“殡葬改革、立功于业、造福未来”的主线,坚定不移、不气馁、不停步。
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为提高公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的认识,全省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宣传。派出政府机关干部到各村、各家各户,宣扬丧葬政策、法规和丧葬改革的作用和意义,使宣传的触角伸向每个村组、每个社区、每个家庭。采取多种群众群众欢迎的宣传方式,如在当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散发宣传品、开展宣传等,拓宽群众了解丧葬改革政策法规的渠道。充分发挥殡仪服务单位主体作用,通过开展“殡葬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和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潜移默化地增强殡葬群众的殡葬改革意识。
狠抓殡葬殡葬领域问题的管理。根据民政部在殡葬领域整治工作的部署,省民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林业局等部门多次针对殡葬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各部门将按照“聚焦重点、分龙优先、推进整改、提质”的工作方针,共同整治非法乱建坟场、非法售卖超标墓、天高墓、活墓、投机、投机等问题,加强殡葬服务监管, 中介服务及殡葬用品市场,遏制殡葬企业牟取暴利行为,整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殡葬业建设。为确保殡葬改革得到大力推进,各地纷纷设立殡葬管理办公室或殡葬管理执法队。2017年,我省实施全面执法改革,部分地方将殡葬执法工作纳入综合执法试点范围,整改道路和殡葬业占用,加强殡葬业监管取得良好效果。在殡葬从业人员培训方面,在民政部的支持下,我省在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设立了省级殡葬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殡葬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促进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专业素养的不断提高。
大力推动丧葬习俗的改变。抓住春节、清明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积极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各地积极开展“花换纸钱”、“丝带送慰问”等各项活动,落实错峰祭扫、网+祭扫等措施,引导群众自觉减少传统的烧香蜡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将文明节俭的丧葬纳入村规章制度,确立文明丧葬新趋势。同时,充分发挥红白会和宗教团体在群众处理丧葬活动中的重要指导作用,引导群众摒弃不良丧葬习俗,接受火葬节俭丧葬,积极开创丧葬习俗转变新趋势。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贵州省殡葬协会自1994年成立以来,为全省殡葬改革发展大局做出了诸多积极贡献,促进了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提高了殡葬服务水平,形成了全省各级殡葬社会组织新格局。地方殡葬协会通过规范管理、奖惩引导殡葬服务单位在殡葬改革中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助服务,推动殡葬改革管理社会化,推动改革在基层实施,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很大作用。
结果:从“烟火”到“文化”,一股文明的新风正在吹来。改革之路艰难,成就来之不易。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部门聚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殡葬行业,辐射到殡葬活动的方方面面和殡葬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整个社会形成了文明节俭的丧葬新潮流。
火葬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初,全省火葬区覆盖67个县(市、区)、761个乡镇、6845个村,其中:36个县(市、区)实现了全球火葬,31个县(市、区)实现了党员干部、县中心城区和部分重点乡镇的火葬。2019年,全省火葬率从2000年底的7.1%上升到47.48%(全国平均水平50.5%)。
殡葬、土葬逐渐规范化。随着殡葬改革的逐步发展,各地从单纯关注火葬改革,发展到火灰处理并行、火葬改造、骨灰处理日益多样化、生态化的新阶段,同时,群众更加注重殡葬环境的优化和改善。截至2020年初,全省共有殡仪馆65家,殡仪服务中心65家;现有商业公墓79个,城市公益公墓28个,农村公益公墓5750个,火化区初步实现了殡葬集中处理和埋葬的全覆盖。
惠民政策不断扩大。2011年以来,各地陆续出台殡葬政策,造福民民,着力推进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殡葬保障体系。通过合理界定政府提供的基本殡葬服务范围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及时扩大惠民殡葬服务范围。城乡生活津贴领取者、农村五保领取者、城市“三不”人员、重点优惠照料对象等城乡贫困群体基本丧葬费免收。2019年,全省殡葬支出1.12亿元,惠及8.76万人次。
生态埋葬是循序渐进的。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实施节土生态埋葬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绿色环保要求,陆续建设节地生态葬设施,积极推广不占地、少占地的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方式, 如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深葬、投掷等,以尽量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树木墓地31个,花卉墓地27个。通过落实奖补政策和举办公益示范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不占地、少占地的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深葬、投掷等葬方式。2019年,全省节地生态墓葬奖励和补贴支出424.33万元,惠及4279人。
如今,随着丧葬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全省各地纷纷提倡文明祭祀和“绿色殡葬”,过去浓烈的“烟火味”逐渐成为“文化风味”。在贵州这片土地上,一股新的文明之风正在吹来。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贵州省将继续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全省火葬率和节地生态葬率,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力推进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满足农村民众集中殡葬、火葬、土葬需求,顺利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同时,引导各地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加大惠民殡葬优惠项目,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将惠民殡葬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及和均等化。
——贵阳市殡葬改革效果:惠民殡葬覆盖面广。
2011年,贵阳市印发《关于小河区、华西区、一市三县免城乡遗体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试点的通知》,在华西区、小河区、清镇市、秀文县、西丰县、开阳县开展试点,对具有上述户籍的城乡已故居民免收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
2013年,贵阳市委、市政府将惠民殡葬纳入“实际事项”,免除全市已故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逐步实现惠民殡葬全覆盖,受到群众欢迎。
2017年,贵阳市在此基础上再次“升级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免收五项殡葬服务费1322元,增加节地生态殡葬补贴,将减少的惠民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此次提高惠民标准,增加惠民项目数量后,单项福利最高可达5322元。截至目前,累计投资1.27亿元。
2020年,以入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城市为契机,贵阳市将继续落实殡葬措施惠民,建设5000座经济型墓葬(墓葬平均价格低于1.5万座),全力在殡葬设施建设上下功夫, 殡葬监督执法,政策宣传造福民生,做到“殡葬”“葬”基本服务全覆盖,切实让生者安心、生者安息。
——乾南布依苗族自治州:“4321”工程推动改革。
近年来,黔南州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全州实力实施“4321”工程,确保国家节土生态葬葬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4321”工程是:四改三建,两强一树。四项改革:将散乱无序的殡葬改为集中规范的殡葬,将传统的遗体埋葬改为火化后埋葬,将混乱的埋葬改为集中的墓地葬,改变封建迷信和刻板陋习,发扬厚薄葬的文明新作风;三建:建设火葬设施、建设生态墓地、建设殡仪服务场所;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殡葬改革推进保障措施;一棵树:改变习俗,建立低碳环保和乡村文明。
黔南州殡葬改革通过加大投入,完善殡葬服务基础,提供便捷有益的服务,在扶贫攻坚、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短短8年时间,从过去只有都云市在市区实施地方火葬,到现在的12个县市,全部实现了“集中葬、遗体火化、生态葬葬”三位一体的目标,有效稳步推进民族地区殡葬改革步伐,全面服务民族地区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目前,福泉、翁安已实现“三位一体”殡葬改革全覆盖,城乡集中殡葬率、火葬率、集中葬率三项指标达到100%。
--西南贵州布依苗族自治州:创新宣传氛围浓厚。
为深入落实扶贫搬迁群众丧葬政策,助力扶贫扶贫,按照安置点群众享受当地丧葬政策的相关工作要求,千西南州各县(市、新区)加大了安置点群众丧葬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 制定完善了搬迁人员殡葬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搬迁地点群众殡葬政策的全面落实。
为打造殡葬改革宣传文化创新,乾西南州组织殡葬服务企业一线职工参与拍摄全省首部殡葬改革微电影《走出老太子》,创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获《中国梦》微电影评审戏剧类一等奖 ·扶贫影像节。
同时,国家大力宣传殡葬工作一线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殡葬改革的正能量。先后通过各级媒体宣传报道“中国好人张恩龙”、“全国先进殡葬工作者岑帅”等10余位一线殡葬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对殡葬工作和殡葬行业工作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殡葬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019年以来,通过持续的宣传政策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共有171户搬迁户享受了惠民丧葬政策,累计减免33.08万元,有效减轻了搬迁群众扶贫搬迁的殡葬待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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