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贵阳市殡葬立法对殡葬改革的对策建议
内容/概要:...
1.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殡葬设施基本没有规划,难以适应实际需要。
(二)殡葬设施审批制度形同虚设,难以落实
一是公墓建设审批,二是殡葬设施建设和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
3.基本公共殡葬服务发展缓慢,群众“死不起”感受依然突出。
(四)墓地类型单一,安葬问题仍比较突出
一个是商业公墓,一个是农村公益墓地。
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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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贵阳市殡葬立法对殡葬改革的对策建议
在__年第四次殡葬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讲话中提到:“殡葬改革是破千百年旧俗、立一代新风的重大社会改革,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事关移风易俗、培育和弘扬__价值观的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殡葬改革在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生态文明、促进精神文明、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我市每年有2.5万人左右死亡。 妥善处理好殡葬事宜,让逝者安息、生者得到慰藉,是事关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1995年,贵阳市颁布实施了《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5年,全市火化率达到100%。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化,殡葬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随着殡葬业的蓬勃发展和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殡葬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凸显。
……(新书记网省略718字,正式会员可阅读全文)……
现实中,应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殡葬设施规划。
(二)殡葬设施审批制度形同虚设,难以落实
《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墓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和布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建议。根据此规定,贵州省民政厅已对贵阳市公墓需求情况作出规定。根据贵阳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贵阳市共有营业性公墓12座。从调查看,目前公墓布局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市部分区县行政区域内,如果需要申请新建营业性公墓,会受到规划的限制。 虽然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省民政厅已将公墓建设的审批权下放给贵阳市,但由于我市商业公墓数量已全部用完,此项审批权已名存实亡。
此外,《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殡葬服务站、骨灰安置所,由县级人民政府和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州民政部门批准”。我市设立殡葬服务站、骨灰安置所应当经贵阳市民政局审批,但据了解,民政局在我市民政服务大厅设有两项行政审批服务,一是公墓建设审批;二是殡葬设施建设、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 但这两个审批的申请条件却一模一样,都是“1.符合本市公墓设置规划;2.有筹建公墓的建设用地;3.有筹建公墓所需的资金;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这样的规定使得申请建设公墓和申请设立殡葬服务站、骨灰安置所的条件和程序变得一样,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便民利民性、科学合理性都有待商榷。另外,从目前来看,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公墓、骨灰安置所(塔)等,这些设施之间的关系不清,业务交叉重叠,上述设施的业务范围、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均没有明确细致的规定。
3.基本公共殡葬服务发展缓慢,群众“死不起”感受依然突出。
第四次殡葬工作会议上提出逐步建立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这是政府承担责任的要求。我市目前已免除基本交通费、单间停车费、火化费、户籍居民死亡后一年保管费四项费用,共计720元。但在调查中发现,群众对免除的四项基本服务费感受不深,甚至觉得没有这项免除,还是觉得“死不起”。这主要是因为政府保障力度不够,将选择性服务与基本保障服务混为一谈,甚至将基本保障服务纳入选择性服务范围。此外,多数地方政府对殡葬工作重视不够,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多,没有真正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导致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停滞不前。 如果改革不明确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内容,政府到底应该承担哪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等细节,那么建立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就是一句空话。
(四)墓地类型单一,安葬问题仍比较突出
目前,公墓是“二元”结构,只有两种类型:一是商业公墓;二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城镇居民去世后,只能选择购买商业性公墓,这就导致城市公墓市场被商业性公墓垄断。公墓价格虚高,城镇居民在丧葬公墓消费上几乎没有选择余地。加之城镇居民大部分收入水平较低,无法承担高昂的公墓费用,“葬不起”问题反映强烈,只好用各种手段,悄悄把骨灰埋在农村公益性公墓,挤占了村民的资源,造成农村公墓收费混乱、管理混乱的现象。为解决城镇居民“葬不起”问题,各地也在考虑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 但城市公益性公墓属于新型公墓,没有上级法律的规范,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安葬方式、收费标准等均没有上级法律依据。我市目前在建的城市公益性公墓有两座,分别位于乌当区下坝镇和水田镇。两座公墓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市、区政府均投入了资金。调研中发现,市、区政府对两座公墓的定位并不十分明确,对按照什么标准建设,建成后如何管理运营,也没有长远规划。
农村公共墓地建设和管理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未完待续,全文3992字,当前只显示2016字,请阅读下方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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