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党委办公室、林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神农架林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落地实施》

2024-04-13 -

深办发[2014]50号

林区党委办公室 林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

关于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湿地公园管理局、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盘水生态产业园管委会,林业区人力资源部党委、林业区党委、各部委,各区级国家机关局、各人民团体、各林场、管理机构:

经林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神农架林区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请仔细遵守。

林区党委办公室 林区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7 月 29 日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殡葬_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_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

神农架林区党员干部

关于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鄂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广大会员干部,进一步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林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

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对抵制丧葬习俗、弘扬勤俭之风起到了重要作用。 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林区殡葬改革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仍存在办丧规模大、大量烧香烧纸、燃放鞭炮、摆供品等问题。以及其他屡禁不止、造成浪费、污染环境的陈旧习俗; 当地生态埋葬方式的接受度不高; 少数人非法经营墓地,借机赚钱。 这些现象亟待纠正。

新形势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格局。

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树立时代风尚。 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简朴地办丧事。 殡葬活动必须在殡仪馆或者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在居民区、城市街道、公共场所设立灵棚。 党员干部死亡后,不得设立殡葬组织,不得举行追悼会。 遗体告别仪式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经济、简朴。 如果死者有简化葬礼的愿望或要求,家属、亲友、用人单位应当充分尊重和支持;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铺张浪费的丧葬活动,严禁借机敛财。

(二)带头生态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本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葬礼活动,必须在殡仪馆或者指定地点进行。 遗体应当集中埋葬在墓地范围内,不得散埋。 党员干部要带头推行生态殡葬,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约土地的殡葬方式,积极参与遗体深埋、不留坟。 鼓励党员干部死后捐献器官或者遗体。 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死亡后,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葬。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祀,传承先进文化。 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追悼和低碳追悼活动,鼓励采用献花、植树绿化、踏青祭奠、诵读经典等方式,弘扬优秀谨慎终局、追求未来等传统文化。 不得在城市街道、社区、林区、旅游区举办。 在风景名胜区等禁火区域烧纸钱、燃放鞭炮。 殡仪馆、墓地等殡葬服务单位要积极倡导鲜花追悼、网络追悼等文明时尚追悼方式,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正气。 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友和周边群众的教育引导,倡导富关怀、穷埋观念,及时制止不良殡葬、乱葬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乱葬现象。封建迷信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殡葬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对不良倾向和新出现的问题做到早预警、早制止、早纠正。 他们决不能允许非法活动的发生。 非法丧葬行为被纵容甚至纵容。

三、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的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提倡文明节俭殡葬、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殡葬用地”的原则,切实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 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设立殡仪馆(殡葬服务站)和公益性墓地。

(二)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民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殡葬服务、衍生服务和部分殡葬用品的价格监管,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合理确定殡葬服务项目和价格。 加大对非法殡葬服务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领导,大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林区、乡(镇)党委、政府要牵头推进殡葬改革,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殡葬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政治行为。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违纪行为查处。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宣传舆论工作贯穿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方式,深入宣传殡葬法律和政策,大力宣传党员和先进模范。领导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揭露不良典型,倡导良好做法。 弘扬轻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不按要求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以殡葬为目的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查处。收钱的机会。 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党员干部,要迅速严肃查处。 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开展殡葬改革工作。 纪检监察部:负责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办理殡葬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组织部:负责监督党员干部的丧葬安排,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宣传部:负责殡葬改革的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将各单位贯彻落实《神农架林区殡葬管理办法》纳入管理区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目标。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政法部门:协调政法机构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殡葬管理,将殡葬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殡葬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处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殡葬管理和执法、聚众滋事、杀人等违法行为对执法人员进行报复。 民政部门:负责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党员干部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占坟埋葬、非法买卖墓地等违法行为。 林业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乱埋行为; 负责指导陵园区域内森林防火和绿化工作。 工商部门: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止在居民区、城市街道、城市公共场所销售殡葬用品占用道路和搭设灵棚等工作。 卫生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院死者遗体处理流程,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运输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殡葬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彰的重要内容。 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物价部门:负责确定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殡葬服务机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违法收费案件。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殡葬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殡葬管理办法宣传,配合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查处辖区内发生非法殡葬案件的。

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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